2006年11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怎样“扶起”吹倒的水塔
陶建伟 葛东方

  近日,台州市椒江区法院椒北法庭在章安街道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下,成功调解了杨司村村委会与被告杨某、唐某(系水厂负责人、合伙人)供水合同纠纷一案,几千村民的吃水问题得到了解决。
  杨司村村委会与杨某、唐某于2002年8月9日签订了供水合同,约定在该村新建一水塔供应自来水。自来水终于接进了每家每户,长期困扰数千村民的吃水难暂告终结。谁知水塔落成使用仅两年,2004年夏,特大台风“云娜”将水塔吹塌,成了一堆废墟,全村又陷入缺水境地。事后该村与水厂对水塔的质量、水塔倒塌原因及重建费用负担等问题争执不休。于是村委会起诉水厂,要求水厂继续履行合同,重新修建水塔。椒北法庭受理此案后,发现原、被告签订的供水合同含糊其辞,水塔修建后的归属、管理、风险承担等约定不明,案件审理难度很大。而且,水塔倒塌后,供水压力很低,民房只有一楼能用自来水,有些新房安装了卫浴设备只能闲置着,村民极为不满,也因此一直拖欠水厂水费,双方矛盾尖锐。
  由于用水问题关系到众多村民的切身利益,椒北法庭十分重视,首先从法律关系上进行了认真分析,然后多次邀请所在街道有关领导、本院分管院长等协调本案,还专门向区政法委汇报了情况,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,也造就了解决此案的良好契机。近日,椒北法庭在第6次协调本案中,邀请了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。在各方努力下,最后达成一致意见,由被告杨某、唐某补偿给原告杨司村5万元,由该村重建水塔。村民们的吃水难终于面临解决。